聊城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及加计扣除申报

更新时间:2020-12-2211次浏览| 信息编号:z60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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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及加计扣除申报

一、哪些费用可以归集研究开发费用?
• 人员人工
• 装备调试费
• 直接投入
• 无形资产摊销
•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设计费用
• 其他费用
二、研究开发费用具体内容
(1)、人员人工费用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①工资薪金
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
②津贴补贴
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津贴、补贴。
③ 加班工资、奖金、年终加薪
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加班工资、奖金、年终加薪。
④ 其他
研发人员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包括: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含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为研发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积金补助费,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等。

(2)、直接投入费用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①材料、燃料和动力
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半成品、燃料和动力费用。
如研发设备电费、水费等。
②测试手段购置费
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的购置费。
③工装及检验费
工艺装备开发制造费,设备调整检验费,试制产品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检验检测、维修费,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除仪器、设备外的屋等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①设计制定费
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②其他设计费用
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其它费用。

(6)、装备调试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关注:
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究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 知识产权的 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
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 20% 。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参考

1. 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4%; 
3. 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 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以上是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比的最低标准,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归集。
四、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与
申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比较

一、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有何区别?
于适用政策的不同,在以下几方面又有所区别:
1、 目的、用途不同: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于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高企研发费用于判定企业是否符合高企条件。

2、核算口径不同:虽然两者均为同一研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但两者核算归集口径不同。
其他费用在高新技术口径归集时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 20%,可加计扣除时不超过10%,另有规定的除外。总体来说,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口径小于高企研发费口径,即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必然可以归入高企研发费,但归入高企研发费的费用不一定可以加计扣除。

3、管理要求不同:两者对应的研发项目均需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并按规定进行归集。
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前需履行备案手续,填报《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等相关资料;而高企研发费在高企认定或汇缴申报前需报送《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等相关资料。

4、适用对象范围: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未按规定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核率征收企业不得享受。

5、研发费明细账要求不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设立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
五、哪些行业不适合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 (不含)以上的企业。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lc.sojixun.com/zixun/z6029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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